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和法律依据:
协议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法院判决: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做出判决。具体判决时会考虑婚姻期间双方的贡献、过错情况等因素。
特殊情况处理:
隐藏、转移财产: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补偿机制: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生活困难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房产的分割原则和法律依据:
父母出资购房:如果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且仅由其父母出资时,通常被视为个人赠与。但如果双方父母都有出资并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财产应按出资比例分配。即使房产仅登记在一方名下,若另一方对家庭有较大贡献或存在过错,法院在判决时也会考虑给予经济补偿。
房产证加名:夫妻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争议及其在离婚时的处理,律师强调司法解释在房产归属、共同生活贡献、子女抚养及婚姻过错等方面的作用。特别指出加名字的初衷、婚姻期间的共同付出和过错责任是房产分割的重要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