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房本写夫妻俩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被拆迁房屋的性质。
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拆迁后所得的房屋仍然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拆迁后所得的房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拆迁后所得的房屋属于其中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些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因此,房产证上写有夫妻双方名字的房产,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该房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和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