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中奖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后中奖所得通常也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有明确的书面约定,将中奖所得归为某一方个人所有,那么中奖所得将按照约定处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如果购买彩票的资金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中奖所得也应视为共同财产;若购买彩票的资金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中奖所得中与该个人财产对应的部分可视为个人财产,其余部分仍为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