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把房子过户给儿子后,女儿通常无法再争房产继承权,但在特定情况下仍有机会争取。
首先,如果老人已经将房子过户给儿子并完成了相关登记手续,从法律上讲,儿子就成为了该房屋的合法所有人,女儿对该房屋不再享有直接的所有权。如果老人留下了遗嘱,并且遗嘱中明确将房产赠与儿子,那么女儿无法通过继承方式获得该房产。
然而,女儿并非完全失去权利。如果认为老人的过户行为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例如未经同意私自过户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女儿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过户行为无效或要求分割房屋等。此外,如果儿子在获得房屋所有权后未履行对老人的赡养义务,女儿可以以此为由主张自己的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遗产仅限于父母离世时仍归他们所有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在离世之前赠与他人或售出的部分,则不被视为遗产范畴。因此,女儿在争取权利时需明确这些法律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