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据保全有哪几种?
证据保全技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层面:
一是公证保全,即将所有相关证据通过国家公正机构进行全面保存;
二是法院保全,基于当事人提出的明确申请,相关司法部门通过严格程序启动证据保全工作;
三是自行保全,当情况陷入紧急状态时,当事人有权自主实施一系列的保护证据措施,但是必须确保在此之后能尽早地向司法机关如实报告。
证据保全的核心目标在于防止关键证据出现毁灭或者获取困难的问题,从而保障接下来的法律诉讼以及其他相应的法律程序能够有效、顺利地开展和推进。
二、证据保全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证据保全申请流程如下:
首先,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是向受案法院提出申请;如果在诉前,情况紧急时,可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
其次,准备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保全证据的名称、所在地、保全的内容和范围、申请保全的理由等事项。
再者,提交申请。当事人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交申请,诉前证据保全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诉中证据保全由法院根据情况决定。
然后,法院审查。法院会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包括证据是否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等情形。
最后,若法院裁定准许,会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如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若申请有错误,申请人需赔偿被申请人因证据保全所遭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