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婚后拿产证不一定算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具体来说:
婚前全款买房且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房屋是婚前全款购买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属于购房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拿到房产证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付款买房但婚后拿到房产证:如果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字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如果房产证上只有购房人的名字,婚后拿到房产证仍属于购房人的个人财产。
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并按揭贷款:如果房屋是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但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会被认定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除非能证明婚前履行了出资义务且基于双方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
因此,婚前买房婚后拿产证是否算共同财产,主要取决于房产的登记情况和购房资金的来源。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希望房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婚后办理房产证时将双方名字都登记上去。